一、总 说 明
(一)东雷抽黄管理局基层管理费会计核算,执行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(暂行)》,(1994年[94]财农字第397号)。
(二)依据《水管单位会计制度》规定,为了规范东雷抽黄管理局基层管理费的会计核办算,制定本规定
(三)本规定适用于东雷抽黄灌区。
(四)各单位对基层管理费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表说明,由本制度规定。
(五)本制度由管理局财供科解释。需要变更时,由财供科修订。
(六)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二、会 计 科 目
(一)会计科目:
1、损益类科目增设“516基层管理费收入” 、 “517基层管理费支出”
2、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增设“315基层管理费结余”
(二)会计科目使用说明:
第516号科目 基层管理费收入
一、本科目核算管理段发生的基层管理费收入。
二、本科目应按各管理段设置明细科目(或设置专栏),分类核算各管理段基层管理费收入。
三、按基层管理费实际收入到账确认为基层管理费收入的实现。
四、管理段实现的基层管理费收入,按到账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本科目。
五、结算期末,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“基层管理费结余”科目,结转本科目应无余额。
第517号科目 基层管理费支出
一、本科目核算管理段、斗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。包括:
段、斗管理费,下设:办公费、招待费、交通费、雇工工资、通讯费、其它;
支、斗渠维修养护费,下设: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费;
基层管理奖励费,下设:段干奖励、斗干奖励、乡镇奖励、村组奖励。
二、管理段发生的各项费用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三、结算期末,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“基层管理费结余”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。
四、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。
五、本科目应按管理段设置专栏或分户核算。
第315号科目 基层管理费结余
一、本科目核算管理段在核算期间的基层管理费的结余(或亏损)。
二、结余总额。结算期末,将各管理段“基层管理费收入”“基层管理费支出”科目的余额,分别转入本科目。
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数额,即为本期的结余(或亏损)总额。
三、本科目应按各管理段设置明细账。
三、会 计 报 表
编号 | 会计报表名称 | 编报期 |
01 | 资产负债表 | 灌季、年 |
02 | 收入明细表 | 灌季、年 |
03 | 支出明细表 | 灌季、年 |